肖春来个人书法简介(萧春雷:我被黄绍坚起诉和“网暴”的万字反击)
你见过“知网”查不到史学论文的“历史学博士”和“史学权威”吗?我现在就被这样一个人“网暴”。
文中所涉及的4篇文章:
黄绍坚原稿:《从“潜”到“沪”:围陷捕鱼方法的发展与传承》,含注释两万多字,应《厦门晚报》编辑萧春雷约稿而写,2021年1月21日向萧春雷投稿。
黄绍坚原稿、萧春雷编辑:《闽台石沪的起源与传播》,发表于《厦门晚报》2021年4月11日
萧春雷:《寻找福建石沪遗址》,发表于《厦门晚报》2021年4月11日
萧春雷:《海中“珠链”:从福建石沪到“海峡石沪群落”》,发表于《中国国家地理》2023年3月号
2023年4月13日上午,思明区人民法院打电话告知,黄绍坚起诉我抄袭他的石沪文章,我才得知此事。
4月18日上午,我去思明区法院拍照起诉状。才知道黄绍坚已委托贝盈律师事务所苏律师,起诉我利用编辑的权力,抄袭他的文章。诉讼金额7万元,并要求在报刊上道歉。
我是《厦门晚报》的编辑、记者,长期主持《最厦门》“寻找老厦门”“南闽地理”周刊。黄绍坚是我的作者,我经常向他约稿,两人合作时间长达十余年。
看完起诉状,我觉得黄绍坚的指控十分荒谬,不想耗费太多时间,委托远大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处理此案。我的想法是,打赢官司,让司法还我一个清白。
我的想法还是太天真了。诉讼案6月7日开庭,前一天,黄绍坚就在微博上发布“黄绍坚起诉萧春雷抄袭剽窃案(第1回)”,晒出了起诉状和各种证据,大造舆论。开庭之后,不少朋友关心地问我结果如何,我才意识到这事已闹得满城风雨。
6月7日开庭当天,黄绍坚在微博上继续发布“黄绍坚起诉萧春雷抄袭剽窃案(第2回)”。6月8日,他又在微博上发布“真诚鸣谢徐林武律师(之一),黄绍坚起诉萧春雷抄袭剽窃案(第3回)”,不但我的真名“肖春雷”,就连我的律师名字都被披露“网暴”了。6月9日,他又在微博上发布“再次真诚鸣谢徐林武律师(之二),黄绍坚起诉萧春雷抄袭剽窃案(第4回)”……看样子,准备没完没了折腾下去。
我是一位作家。谋杀一位作家的最好办法,就是让他背负“抄袭”的罪名。可想而知,无论官司最后输赢如何,在众人的印象里,我都有“抄袭”的嫌疑。
我不想回应。我还要上班,有很多工作要做,很多文章要写。我寄希望于“谣言止于智者”,让法律还我清白。但是遇上黄绍坚这种有时间、擅长运用网络暴力、没完没了折腾的“文人”,有什么办法呢?今天,看到一条新闻《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就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》,觉得来晚了。眼下,我就是黄绍坚网暴的牺牲品。
抄袭案就像家务事,繁琐、冗长,只听单方面的控诉,断章取义,指鹿为马,不知内情的人往往会被诱导接受他的观点,觉得他“有理”。大家应该都有这样的经验。所以法庭要质证,要倾听双方的意见,才可能维持公正。亲友也有劝告的,说你不吭声,就有人认为你心虚,可能觉得你真的抄袭了呢。
我想也有道理,我必须有所行动。
这篇文章,我先把案情经过大致还原一下,让关心此案的朋友有所了解,以免被黄绍坚误导。最后,我也要进行对等反击,剥下黄绍坚自我吹嘘的“史学权威”伪装。
一,我在《厦门晚报》策划编辑“福建石沪”选题经过
石沪是一种由石头构筑的定置渔具,此前澎湖和台湾发现较多,澎湖现存500多口。前些年,澎湖学者在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发表文章说,石沪可能是南岛语族发明的,从澎湖、台湾传向全世界。我经常为《中国家地理》撰稿,觉得这个结论不大可信。
我在《厦门晚报》主持“最厦门”周刊,每年都要做一二十个大选题。2020年年底,我查找资料,读到陈尊慈、陈金良等人的文章,得知福建还有石沪,尤其惠安还存有明代石沪,因此想做一个福建石沪选题,试图证明台湾的石沪是从福建传过去的。
我与黄绍坚商量,问他是否有兴趣。他说他很感兴趣,还看过不少石沪点。我于是邀黄绍坚于2021年1月2日去漳浦整美半岛,看整美石沪群。我原想自己开车去,但我们晚报的同事刘凉军夫妇也会去,他们的车大,于是我们搭他们的车前往,中午在佛昙镇吃河豚。
1月16日,我约黄绍坚、朱家麟第二天一起去惠安崇武看“峰后石获(沪)”。黄绍坚主动通过微信发了陈金良《惠安崇武峰后石获遗址考》的文章给我,我发了一个赞赏的表情。实际上,我早已下载并读过这篇文章,知道这可能是一座明代石沪。如果作者的考据无误,意味着这是海峡两岸可以确认年代的最古老石沪。同时,我通过同学联系上了陈金良先生。
17日我开车带着黄绍坚、朱家麟一行到了崇武,我同学联系崇武当地的黄先生带我们去看峰后石沪。大海正在涨潮,只看见一点点沪堤。我们在崇武镇上吃完饭再去看,潮水更高了,石沪淹没在水下。这次黄绍坚还带我们去看了附近的“心形石沪”。
我是选题策划人,所以这两次考察石沪都是我组织的,邀请人员,自己开车或安排车。我觉得这是应该的。
在考察石沪的过程中,我与黄绍坚、朱家麟不断交流想法,相互启发,编辑思路逐渐明确。我约黄绍坚写一个版的文章,两三千字,配七八张图片。但他写作有个习惯,还想把文章发给学术刊物用,所以加上注脚写了2万多字,提供了数十张图片。他说相信我,任由我编辑。我告诉他,我编辑的文章仅在报纸上使用,他可以将原文随意再投稿他处。
把2万多字的学术论文编成一篇2500多字通俗文章,并非易事。一般的编辑不愿这样干。但我觉得黄绍坚做学问比较扎实,差错较少,很难得,愿意花费很大功夫去编辑。这是我们合作多年形成的默契。
我是2021年1月21日收到他的稿子的,名字叫《从“潜”到“沪”:传统渔具方式的千年传承》,Word文档计算2.37万字。我还约了朱家麟先生、陈金良先生撰稿,要等他们的稿子。通常,我是看完所有来稿后自己再写,以免与来稿重复。
2021年4月11日,《厦门晚报·最厦门》刊出了“福建石沪”选题,共5个版。封面版是一张大图片,配我的小文;2版是黄绍坚的文章《闽台石沪的起源和传播》;3版是陈金良先生的《发现明代峰后石沪遗址》;4版是朱家麟先生的《从整美石沪群说起》;5版是我写的《寻找福建石沪遗址》。
黄绍坚2021年1月21日发给萧春雷的《《从“潜”到“沪”:围陷捕鱼方法的发展与传承》原稿第一页,全文共18页2万多字(含注释)
萧春雷编辑后的黄绍坚文章:《闽台石沪的起源与传播》(《厦门晚报》20210411“福建石沪”专题之2)
萧春雷文章:《寻找福建石沪遗址》(《厦门晚报》20210411“福建石沪”专题之5),被黄绍坚指控“抄袭”
二、“福建石沪”刊出后黄绍坚未指控抄袭,仍向我投稿
“福建石沪”刊出后,颇有影响。但我从来没有听黄绍坚说我抄袭了他的文章。
我后来还约他做了好几个专题,例如2021年10月24日的“鸡屿”,4个版;2021年12月5日“剪瓷雕”,4个版;2022年2月21日“闽南藤牌兵”,4个版;2022年3月14日“北溪疍家船”,4个版。实际上,2022年5月30日我还做好了一个“疍家西洋画”,4个版,但没刊出。
“疍家西洋画”之所以没有刊出,是因为2022年3月下旬,黄绍坚在朋友圈和博客、微博上痛骂《厦门晚报》记者龚小莞,损害了《厦门晚报》的声誉。而黄绍坚是晚报的重要作者,这不是吃饭砸锅吗?我不得不去找黄绍坚沟通,希望他撤下文章。
3月25日我与黄绍坚联系,他也给了我面子,说会把“博文,包括微博里的文章,都改成私密博文”,只能他自己看。这件事之后,黄绍坚主笔的“疍家西洋画”专题大样就搁了下来。我想等过一段时间,事情平息后再发。
因为还压着黄绍坚文章的版面,这之后,我就没有再约黄绍坚为《厦门晚报》撰稿。两人的联系也比较少了。但是2023年春节时,我们之间还用微信相互问候了一句。
总之,从2021年4月11日《厦门晚报》刊出“福建石沪”专题后,我们还密切合作了一年多时间,黄绍坚继续给我投稿。按照常理,如果黄绍坚认为我抄袭了他的文章,第一,他早应该向我指出,或提醒,或抗议,或起诉,但是他没有;第二,他应该拒绝我的约稿,不再向我投稿,以免被我继续抄袭,但是他也没有这样做。
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?有人见过吗?
直到整整两年后——2023年4月13日,我才从法院通知中知道他起诉我抄袭。我当然十分惊讶。
三、我给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撰写石沪文章经过
再说说与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上的石沪文章事。
我是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的经常撰稿人,2022年6月,单之蔷主编约我写“南岛语族”和“福建石沪”两个选题。我周末独自开车到莆田、平潭采访,找到了数十座石沪遗址。于是我在原来那篇《寻找福建石沪》的基础上,添加了新的内容和新观点,9月2日完成《海中“珠链”:从福建石沪到“海峡石沪群落”》初稿,发给单总编。
在起诉状中,黄绍坚说我9月2日向他要求“再次提供全文及详细注解”,我不记得有此事,微信和邮箱也没收到稿子。他应该提供证据,而不是信口雌黄。
这事很奇怪,因为:第一,我不需要他再次提供,他第一次给我的稿子就已经包括了详细注解,我手头还有。第二,我的文章初稿完成日期就是9月2日,并在当天通过微信发给单之蔷总编,如果是要他的新文章,抄袭也来不及了。
我想,最大的可能是9月2日我给他通过电话,说我给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写了石沪的稿子。他记错了内容。
但是我告诉他给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写稿这个消息,让他十分嫉妒。黄绍坚声称:“原告多次在微信朋友圈、微博处公开发表对被告抄袭行为的强烈不满。”根据他提供的微信朋友圈截图证据,我才注意到,2022年9月4日,他写了这样一段话:“福建石沪。我关注了10多年,福建现存许多石沪是我发现的。似乎有人准备抄袭这些发现与研究~~好吧,那我全文挂出来。原文完成于2021年1月,已删节发表。”
我的朋友、包括黄绍坚都知道,我很少看朋友圈,他又没有点名道姓,就算看了我也不会对号入座的。另外,我也是后来才知道,他的朋友圈早就屏蔽了我。而我直到开庭后,才屏蔽他看我的朋友圈。
这条信息耐人寻味。他的意思是“似乎有人准备抄袭”,并没指出《厦门晚报》上删节发表的文章“抄袭”,反而指控他没读过的《中国国家地理》上的文章“准备抄袭”。他先在自己微博上“发表”,是准备日后来找茬的,心机深沉。
因为补充图片,我的《从福建石沪到“海峡石沪群落”》压了几个月,又做了一点修改,最后在《中国国家地理》2023年3月号刊出。
需要说明的是,在文章刊出之前,因为引用了黄绍坚的观点,所以我还特地把编辑发给我的大样,通过微信发给黄绍坚。时间是2023年3月3日,我还留言说:“绍坚兄,中国国家地理约石沪的稿子,我又跑了两趟到平潭、莆田看,其中多处引用老兄的观点。[抱拳]”。
也就是说,他已经看到了这篇文章的大样,如果认为有抄袭嫌疑,完全来得及阻止文章正式发表。但是他没有回应,更没有阻止。
我觉得有些奇怪。但是我想,他或许会有些不高兴,或嫉妒,虽然他自以为福建石沪研究的“泰斗”,却是我首先在全国性重要杂志上发表了石沪的文章。
四、我转发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公众号文章,又被扣“抄袭”的帽子
不久,朋友告诉我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微信公众号发了我的石沪文章,我看了一下,内容删节不少,但大体无误。2023年3月28日上午,我把公众号文章转发给黄绍坚,并留言:“刚看到的公众号文章,但文字有删改,与杂志上的版本略有差异。”
同时,我也在我的朋友圈转发了这篇《从福建石沪到“海峡石沪群落”》公众号文章,并加了一段按语:
“我在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3月号的发的文章,内容有删节。航拍图片震撼人心,堪称福建石沪最精彩的呈现。
2021年,我与厦门学者黄绍坚、朱家麟在闽南海岸跑了几趟,找到了数十处古石沪,分别撰文,在《厦门晚报》做了4个版的“福建石沪”专题,第一次向外界介绍了海峡西岸的这种古渔业文明遗存,并理清了闽台石沪的源流。
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的单总对此很感兴趣,约我进行更深入的考察研究。后来我在莆田、平潭等地又发现了数十处古石沪遗迹,大体上勾勒出福建石沪的主要轮廓,并提出“海峡石沪群落”的概念。杂志社又约陈伟凯、冯木波两位专业摄影师前往航拍……”
转发时,我还特地设置了提醒朱家麟、黄绍坚等相关人士阅读。请问,如果不是坦坦荡荡,我会提醒他看吗?
黄绍坚起诉状说:“2023年3月27日,被告在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公众号通过上述手法以《从福建石沪到“海峡石沪群落”》为名再次发表。”实际上,公众号文章是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制作的,没有征得我同意,并不是我再次发表。我只是转发。
五、《厦门晚报》与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并非学术报刊
我要指出,《厦门晚报》属于大众传媒,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是地理科普期刊,都是供普通读者阅读的报刊,前些年在报刊亭就可以买到。并非供专业学者阅读的专业学术杂志。
学术论文有严格的写作规范,如主题、关键词、脚注等,所有引文必须注明详细出处。但大众传媒和科普期刊上的文章,考虑到方便阅读,反对出现大量引文,一般不用脚注。我发表的这两篇石沪文章,只是地理科普性文章。限于报刊体例,不能写成论文,也不能用学术论文的标准去要求。
我写作一向严谨认真,最痛恨抄袭。迄今为止,发表过上千篇文章,出版了20多种著作,还是第一次被人起诉抄袭。
最初的起诉状没有列举任何我抄袭的具体项目,我难以回应,只好回头通读两人的文章,更加坚信自己没有“抄袭、剽窃、洗稿”他的文章。不出所料,6月3日,即开庭前4天,他提交了一份“补充证据”。开庭当天,他才亮出杀手锏“文章内容比对”。
但是我觉得,这些指控都很可笑。
关于石沪,我们并不是最早的研究者,台湾和澎湖的学者早有论述。关于福建石沪,陈金良、陈尊慈等学者也早就发表过相关文章。我受益匪浅。另外,在策划选题、寻找石沪的过程中,我与黄绍坚、朱家麟等人经常讨论,相互启发,在一些基本观点上相似是可能的,很难说谁影响了谁。如果明确是谁的学术贡献,我都已经尽量指出——在没有脚注的科普文章中,这样做已经很不容易。
黄绍坚试图用学术标准来比对我的文章。即使如此,我相信自己的文章也经得起考验,绝不存在抄袭。
六、我侵害了黄绍坚“历史学家的荣誉”吗?
在起诉状中,黄绍坚自称:“原告系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、资深评论家、杂文家,在历史学学界享有极高的学术权威和学术积累。”并声称我“侵害了原告作为历史学家的荣誉“。
我与黄绍坚相处近20年,听他说起过自己是厦大历史系博士,但他并没拿“史学权威”的架势吓人,一向是文章写完,就让我随意编辑。我经常将他1万字的文章改成2000多字发表,他都没有意见。他当然知道,如果他反对,我以后不会再向他约稿。
如今他怎么突然变成了“在历史学学界享有极高的学术权威”?我得罪了一个大人物。我经常跟朋友说,我觉得史学大师比文学大师更牛。史学权威,是陈寅恪、钱穆那样的人物,至少也是厦大傅衣凌教授那样的大学者吧,学识渊博,令人敬仰。
提个小问题:在你的心目中,一位历史学者,要出版多少论著才可以熬成“史学权威”?30本?10本?5本?最低要求,总要有一本史学经典著作吧。
据我所知,迄今为止,只有一本《鼓浪屿百年影像》署名为“周旻主编;黄绍坚执行主编”。记得当年黄绍坚送我书时还说:“都是你送我书,总算有本书可以送你了。”这本书的曲折我们不去说它。总之到现在,他只“执行主编”了这一种著作。
这本书的很多内容先在《厦门晚报》刊发,我就是编辑。坦率地说,我担心历史学界不会把该书当成严肃的史学著作,更没人当成一部重要经典。
没有史学经典著作,还有一条途径,比如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数百篇高质量的史学论文,未必不能混成“史学权威”,一代宗师。我于是进入最权威的“中国知网”,看看黄绍坚到底发了哪些历史论文。
你猜结果如何?我真的吃惊啊,没有,一篇历史论文也没有。
我在“中国知网”中,用“作者发文检索”输入“黄绍坚”的名字,出来4篇文章。一篇是《第一份中文网络杂志——〈华夏文摘〉研究》,刊发于《粤港澳大特区文学评论》2022年4月。另外两篇理科论文都是多作者,其中的“黄绍坚”我估计同名。还有一篇是他2001年的厦大硕士论文,《神话—原型批评之应用:以唐代小说与中国古代人鬼神仙观为例》,并未正式发表。
我知道黄绍坚是中文系硕士,后来改读历史学博士。很奇怪,“中国知网”有“博硕士”论文库,却没收入他的博士论文。我记得台湾岛上那个姓蔡的地区领导人的博士论文失踪,闹得沸沸扬扬,很多人怀疑她是否有博士学位。很多名嘴信誓旦旦说,博士论文都是公开的,全世界只有这位蔡姓女博士的论文找不到。看来他们夸大其词了。海峡这边,黄绍坚的博士论文也不容易找到。
总之,我在“中国知网”里,找不到一篇黄绍坚的历史学论文。仅找到的一篇,是去年4月发表的文学评论。这成绩很差。我基本不写论文,把自己名字输进去,也有33篇。我知道黄绍坚会满脸鄙夷:“中国知网”,切,什么垃圾都收。
我知道,“中国知网”所收并不齐全,但无论如何,它是中国最大的学术数据库。从“中国知网”的角度看,黄绍坚根本就不是历史学家,没有在史学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一篇论文。请问,如果黄绍坚根本就没有“历史学家的荣誉”,别人如何侵害?
见过吹牛的,没见过这么吹牛的。建议黄绍坚以后改吹自己是“文学大师”吧,好歹去年发表了一篇网络文学的评论。
黄绍坚自称“历史学博士”“在历史学学术界享有极高的学术权威”。黄绍坚的起诉状第一页局部
“中国知网”检索作者“黄绍坚”共4篇,没有历史学论文,其中两篇显然是同名作者。
“超星发现”检索作者“黄绍坚”的结果,“图书”(2)“期刊”(31)“报纸”(139),含同名作者。
七、没有我编辑,黄绍坚会写文章吗?
我只是毕业于普通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学生,爱好文学,认真写作,多年来也有了一些虚名。我靠文字谋生,对文字有洁癖,始终保持敬意。有人指控我抄袭,是要砸我的饭碗,所以要强力反击。
我生性不喜多事。最初知道被黄绍坚起诉的时候,觉得十分荒唐,骄傲地说:“我文章比他写得好。他那破文章,贴钱让我抄,我都不愿抄。打官司就打官司吧。”
没想到他居然要搞“网络暴力”,准备在微博上“一回回”单方面审判,败坏我的声誉——小作家的荣誉也是荣誉啊。
前两天朋友转来2020年12月9日的一篇文章:《紫日:惊闻黄绍坚先生再次发文找我开战,必须回应》。想了解黄绍坚性格的人,推荐看看这篇文章,紫日的反击十分有力。记得我当年就看了,因为黄绍坚还是朋友,就没有表态。我特别注意到紫日的一则留言:“现在也就只有厦门晚报会给他约稿!如果哪天厦门晚报不再用他,他一定会调转枪头对准晚报和萧春雷,因为他的人格已经扭曲了……”
如今我把这个留言转发给紫日,说:“紫日兄神预言!”
仔细反思,事情发展到现在,我自己的确有责任,交友不慎,养虎遗患,自作自受。简直就是“农夫与蛇”的故事,不幸我是那个“农夫”。有人提醒我,用黄绍坚的稿子太多了,不妨开拓作者队伍。我回答说,再找合适的文史专家很难,黄绍坚的文章谈不上多好,但至少考据认真,很少差错,我无非多花些时间修改。十几年来,我邀请黄绍坚作为主要撰稿人,制作了上百个“寻找老厦门”和“南闽地理”专题,每个专题三四个版。这些专题,也让黄绍坚有了“厦门文史专家”的声誉。
黄绍坚这种人是不会感激的。他自视甚高,觉得是在帮我的忙。我也不需要他的感激,完成工作就好。事实上,编辑黄绍坚的文章很辛苦,我约稿三五千字,他常常一写就是上万字的论文,语言枯燥寡淡,还有一大堆注释。我要把这些长稿删短,疏通语句,脚注改为随文注,适合报纸读者阅读。承蒙他看得起,从没指责我乱改,我知道他因为改文章与不少编辑闹翻了。
他之所以要把约稿写成带脚注的论文,目的是要另投学术期刊,我很支持。希望他的研究成果能够让更多人分享。我今天才发现,他写过的上百篇厦门文史论文,没有一篇出现在学术期刊上。
我也很惊奇,为什么学术期刊看不上他的文章,应该说,他的文章还是有内容的,只是表述较差,但可以改好。转念一想,恐怕很少编辑像我一样,对他耐心十足,愿意耗费巨大的精力修改文章。
我打开另一个“超星发现”网站,检索一下黄绍坚到底在全国报刊(包括大众传媒)上发表了多少文章。这回的检索很有意思,“黄绍坚”在“期刊”上共有31篇文章,其中最多是《厦门文学》11篇,其次是《中学生》4篇,其中2篇与《中学生课外阅读》重合,《中国国家地理》4篇。还有《各界》《历史学家的茶座》《科学大观园》各1篇,不知是不是他的作品。至于《石油勘探与开发》《施工组织设计》等杂志发表的3篇显然是同名作者。也就是说,黄绍坚在“期刊”上发表的文章不超过28篇。真的不多,我顺便检索了一下自己的名字,311篇,是他的10倍。
最有趣的是“报纸”,“黄绍坚”一共发表了139篇文章,其中《厦门商报》《厦门日报》《福州日报》《福建日报》各1篇,《闽北日报》3篇。另外《新快报》《增城日报》各1篇,显然是同名作者。差不多130篇都是《厦门晚报》发表的,几乎都是经过我亲手编辑的。
我知道“超星发现”遗漏了很多,因为我输入自己的名字“报纸”才213篇,我还以为自己有近千篇呢。黄绍坚经常提到20多年前在《中华工商时报》《杂文报》开专栏,居然没有显示一篇。不管怎么说,作为一个重要检索工具,“超星发现”的检索结果仍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总之,从“超星发现”的检索看,我的编辑水平非同小可。黄绍坚的文章能登上报纸,90%出自我的编辑。没经过我编辑,他的文章几乎没什么报纸瞧得上。在期刊方面,他折腾了大半辈子,却只在《中学生》《厦门文学》等杂志上发了20多篇文章,就以“资深评论家、杂文家”自诩,甚至自我膨胀到以“史学权威”自居。挺可怜的!
你会说他在《中国国家地理》杂志发表了4篇文章,很了不起。顺便说一下,是我把他推荐给国家地理杂志编辑的。《中国国家地理》的确是好杂志,我在上面发表了52篇文章。
人们常说,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他只擅长写谩骂文章,尖酸刻薄,文字粗劣,像泼妇骂街。很欢迎大家比较他和我的对战文字,看看到底谁的更差,谁需要抄谁。
他翻脸无情,一言不合就骂人,唯一的本事也是骂人,骂过紫日、高振碧、龚小莞,骂过市图书馆、社科联。以前我有劝他,他说他就是要骂到人怕。所以我知道他这回造谣我抄袭,也不会善罢甘休。没什么,兵来将挡水来土掩。
我最了解黄绍坚的文章。我去编辑是出于工作,也出于友情,怎么会自轻自贱去“抄袭”?今后他很难再遇上我这样好的编辑了,他写再多的文章,恐怕很难正式发表——好在他有微博可以发布,自娱自乐。
八、黄绍坚有什么学问与才气?
我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记者、作家和编辑,没有专业,只会采访和作文。我采访过各种人物,包括院士、科学家、官员、打工者、农民、手艺人、养殖户等等。我写过各种题材,冰川、沙漠、草原、喀斯特地貌、峰丛峰林、天山、河西走廊、黄土高原、喀什、拉萨、兵马俑、楚墓、三江源、茶油、红砖大厝、金鱼、海洋鱼类等等。
黄绍坚很难理解,一个记者的世界有多么宽阔,一个记者能够如何迅速转换跑道。
我策划石沪选题,是作为厦门晚报编辑的职务行为。他嘲笑我2021年1月2日前还没见过石沪,怎么就能主导石沪选题?4月11日就编出5个版?还写出一篇石沪文章?言下之意是,他才是石沪选题的主导者——可惜厦门晚报没有授权,他只是我约稿的三位作者之一。
这有什么奇怪的。我没有看过冰川,我就接受关于冰川的约稿,答应三个月内交出一篇七八千字的原创文章。我没有见过天坑,杂志社就约我去采访,给我的文章留好了版面。我一年写作十几个不同主题的文章,习以为常。
比较起来,石沪那篇文章的写作难度很小,我不需要抄他的,更不会去抄袭自己作者的文章,从主观到客观都没必要。很不幸,这次两人的文章有了交集,被他如此诬告。
关于黄绍坚的学问和才气,我来举一个有趣的例子。
黄绍坚的起诉状说:“原告通过十年的学术积累与田野调查,独立创作完成了作品《从’潜’到‘沪‘:围陷捕鱼方法的发展和传承》(以下简称“原创文章”),文中正文1.23万字,连注解共计2.38万字,文中对福建沿海各地石沪群的介绍,为首创性发现与研究。”
你想,一位自称“史学权威”的“博士”研究石沪十年,应该什么都研究透了吧。石沪是很小的领域,古代记载很少,所有材料早就翻了个底朝天,倒背如流。对吧?
可是不然。我在《寻找福建石沪遗址》中写道:
“黄绍坚认为:国内现存关于石沪最早的文献记载,是1530年成书的《嘉靖惠安县志》卷5:“插竹木系网……曰石扈”。该书卷6中,又载有惠安县海滨民田地“石沪四十一所” 。其次是明代浙江《(天启)海盐县图经》卷4载,海盐县秦山(今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)海滨有“石断”(即石沪)。
“绍坚兄的考据功夫,我一向佩服,望尘莫及。但我经过几天的辛苦查询,意外地找到了更早的石沪记载,非常高兴。这条记载来自周瑛、黄仲昭修撰的《重刊兴化府志》,明弘治十六年(1503)成书,清同治年间重刊,是莆田现存最早的一部府志。
“《重刊兴化府志》卷之十一“户纪五”有两处提到“石扈(沪)”:“莆田县黄石河泊所管……五澳,石扈三十八所,网门一百所。”“莆田县莆禧河泊所管……八澳,石扈八十八所,网门六百二十一所。”
好家伙,我一下子为福建找到了126口明代石沪。奇怪,为什么此前从来没人注意过这条史料呢?”
我原来很客气,现在不妨吐槽一顿。什么“史学权威”,研究了十年,只找到1530年的石沪记载。我只研究了三个多月,就把石沪的记载提前到1503年。你不说“十年”还好,真是丢人现眼!
我不是做学问的人。我只是用功,运气好,可能还比黄绍坚多一点才气。黄绍坚辛辛苦苦写的那两万字,论价值,未必比我找出来的最早石沪记载重要。我估计他一定恼羞成怒,恨上我了。我文章比他好,如果做学问也比他好,这世界未免太不公平。
写这篇文章,不就是为了回应黄绍坚对我“网暴”吗?我突然觉得,自己比黄绍坚更有才气,我如果去研究十年历史,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史学论文应该不难。那样,就轮不到没论文的人在我面前大谈“历史学家的荣誉”了。
九、黄绍坚的“首次发现权”是什么?
黄绍坚向法庭提供的《补充证据清单》称:“(峰后石沪)为原告首次发现,早在2018年6月10日已带学生……前往考察、记录。”
这是在法庭上公然撒谎。因为惠安文史学者陈金良早在2015年就发表过《崇武峰后明代“石获”遗址考》,见《惠安文史资料》第29辑(2015年)。此为学术界共知。事实上他自己也知道,还在微信把这篇文章发给了我。
请问,一个这样公然撒谎不脸红的人,哪句话有可信度?
他声称平潭长江澳石沪群“为原告首次发现”。并指控我“利用编辑权力,将原告文章中对长江澳石沪群为首次公布的界定删除后以《海中“珠链”》发布”。意思是,我删除了他原稿中“首次公布”的词语,然后自己又在《中国家地理》写了长江澳石沪群,侵犯了他的“首次发现”权。
那我应该怎么办?要等他“首次公布”了长江澳石沪群后,才可以写这座石沪。
问题是他没本事在正规期刊上公布,只好在个人的微博上公布。那微博上公布算不算公布呢?又算,又不算。我在正规期刊上写了长江澳石沪群,他就说我侵犯了他的“首次发现”权,你看,我微博上早就有了。既然你已经发布了,那我就可以写啊。不行,他还没正式发布呢。
我为什么要在编辑时删去他的“首次公布”句子?因为无法确认。我知道他经常夸大其词,他还说峰后石沪是他首先发现的呢,所以我毫不客气删去他自吹自擂的句子。《厦门晚报》是有公信力的媒体,不能任由他胡说,引起争议。
实际上,我国的著作权法并没有关于“首先发现权”的保护。他最先见到了,但是没有写文章正式发表,难道所有人都得干等着?他不但要垄断思想,还要垄断事实——研究对象。他以为自己是大航海时代的海盗呢,看到了,就是发现了,插根旗子宣布据为己有。整美村的村民比你更早发现整美石沪,你为什么不等他们“首先公布”?
中国的著作权法关于抄袭,吸收了国外经验,主张“思想与表达二分法”,不保护思想,保护的是表达,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垄断思想。我觉得黄绍坚的主张比垄断思想更荒谬,他还想垄断事实(研究对象)。
我们可以把知识产权的对象分为三层,最底层是事实(研究对象,或题材、素材等),其次是思想(或观念、观点等),最后是表达(语言、细节等)。所谓抄袭,通常是指控抄袭了表达方式(剽窃语言、细节等)。但他不能垄断思想或观点,例如,假使他最早提出了石沪是从大陆传向台湾的,另一个人仍然可以通过独立研究(或仅凭信念),得出这个结论而不算抄袭。
至于事实(研究对象、题材或素材),无论先后,人人可以研究,从来没有任何问题。骇人听闻的是,黄绍坚不但要使用所谓的“首次发现权”垄断思想或观点,还要垄断研究对象。他认为自己“首次发布”长江澳石沪群,结果我在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发表的文章仅仅进行了描述(不存在抄袭),他就认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。
他声称他“发表”在自己微博上的两万字长稿《从潜到沪》,“文中对福建沿海各地石沪群的介绍,为首创性发现与研究”。意思是,所有研究福建石沪的学者,都不能擅自发表石沪文章。他用所谓的“首次发现权”,垄断了研究对象(事实、题材)。如果他“首次发现”了三星堆,别人都不能研究三星堆?万一他“首次发现”了空气的成分,我们还能不能呼吸?
黄绍坚的主张是,不但要垄断表达,还要垄断思想,甚至垄断事实。请问天下有哪个人敢霸占研究对象或题材?再恶劣的“学阀”也不至于如此霸道。他凭什么啊!
十、黄绍坚的绝招:搞笑指控,证据造假,网络暴力……
黄绍坚“抄”我观点伪造原稿后提交给法庭的证据,称我抄袭他的“原稿”中的“等15处海滨,都有石沪”,还说是他一座座数出来的,被当庭揭穿。
这才是黄绍坚2023年1月21日发给我的《从潜到沪》原稿,称《民国平潭县志》记载“等14处海滨,都有石沪”。
我写得太多了,言犹未尽,不妨也效仿黄绍坚,多分几个回合。我与他交往十多年,经常一起出门采访,有时小聚,可说的东西自然不少。以我对他的了解,他还有更狠的手段,所以我也要保留一些更劲爆的内容。且看他如何出牌。
对了,黄绍坚起诉我的是“抄袭案”。我可以明确告诉各位朋友,读完黄绍坚的所有指控,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抄袭。实际上,除了合乎规范的引文外,我的文章与他的文章,同一句话10个字的重复都很罕见。这里例举他指控的一处抄袭,以见其荒谬:
黄绍坚称:侵权文章“峰后石沪”的描述内容“2021年夏我赶至观看,不巧遇上涨潮……”与原告原文第17页第一段“可惜我两次……都值涨潮”如此巧合?
黄绍坚的意思是,那天我们赶去崇武考察峰后石沪,我写了一句见闻,与他写的那句话相似,不可能是巧合,显然是抄袭。我仔细数了一下,这两句话有“我”“次”“涨潮”4个字重合。难道他用过这4个字,我就不能再用?太搞笑了吧。
他两万多字的原稿,找来找去,只找出这样一些鸡毛蒜皮的“相似”(其实不相似)句子,就敢于指控我“抄袭”。我学历虽低,好歹也是中文系本科毕业,在《人民文学》发表过文章,这4个字也要抄?真是奇耻大辱。
再举一个他证据造假的例子。在“补充证据”中,他指控说,被告在《海中“珠链”》文章中提到民国《平潭县志》“其中明确记载’石沪’15处,系直接抄袭原告的原创性研究成果”。意思是我的文章抄了他的统计数字——“15处”石沪。
事情的真相是,黄绍坚查民国《平潭县志》统计出14处石沪,但是我读民国《平潭县志》,因为版本不同统计出15处石沪。我说我们的校对一定会认为是差错,必须统一口径,征得黄绍坚的同意后我将他的文章改为“15处”石沪。也就是说,所谓的“15处”石沪正是我的观点,我还没说他抄我呢。这一过程,都有微信截图可以证明。
奇怪的是,黄绍坚提供给法庭的两万字原稿,却是“15处石沪”。原来,他偷偷采纳了我的意见,改变了统计数字,再冒充原稿呈递给法庭。好在我邮箱里保存着他2021年1月21日传给我的最初稿件,在法庭上当场打开,证明他的原稿就是“14出石沪”。他才哑口无言。
一个人,为了指控别人抄袭,堕落到公然向法庭提供“伪证据”,被当庭戳穿,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?他还有哪句话是可信的呢?律师告诉我,幸好我还保存了当初的微信、邮件和原稿,否则很难自证清白。
我要提醒读者,黄绍坚对我的所有攻击,无论指控和证据多么貌似有理,都很可疑。因为他会伪造证据,会颠倒黑白,会恶意栽赃,会断章取义,总之无所不用其极。他赋闲在家,精力旺盛,我反驳了他10条证据,他转眼就可以捏造出100条、200条。但我还要工作,不可能逐一回应。他就是知道我这个弱点,所以搞出“一回回”的连续网络暴力。
黄绍坚起诉我“抄袭”,虽然不近人情,荒唐无稽,但他有这个权利,我惟有在法庭上认真面对。我最痛恨的就是他搞网络暴力,所以我才进行反击,必要时还会再次反击。我突然发现,写这种文章并不难,一不留神就超过了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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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春雷2023年6月11日 星期日于厦门